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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艺术学院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阶段性工作安排 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2-22 [浏览次数]: 552

评建办发[2022]2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艺术学院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阶段性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项目组,各二级教学单位评建办,各职能部门:

        为有序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顺利推动近期评建工作进度,经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阶段性工作安排,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项目组,各二级教学单位评建办、各职能部门认真部署、及时落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阶段性工作安排(2022年2月21日——2022年3月21日)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阶段性工作安排通知.docx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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