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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与兴安盟行政公署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发表时间]:2021-12-05 [浏览次数]: 432

5月25日下午,内蒙古艺术学院与兴安盟行政公署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举行。兴安盟行政公署副盟长孙德敏,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刘文山,党委副书记、院长范勇毅,我校党委书记刘前贵,党委副书记、院长黄海共同出席了签约仪式。


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前,双方领导就本次合作进行了座谈。孙德敏副盟长、刘前贵书记分别作了致辞,黄海院长代表学校向兴安盟行政公署赠送了书画作品。

孙德敏副盟长在致辞中谈到,这次与内蒙古艺术学院战略合作签约是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自治区高质量发展,促进产教融合、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校地双方友好合作关系的进一步拓展和升华,必将对双方未来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双方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围绕人才培养、艺术创演、合作办学、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兴安盟将会为内蒙古艺术学院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学校人才资源、科研成果的转化,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孙德敏副盟长最后预祝双方合作取得圆满成果。

刘前贵书记表示,“十四五”时期是内蒙古艺术学院深入推进应用型转型发展,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能力的重要时期。与兴安盟行政公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既是内蒙古艺术学院增强科研转化能力、加快融入社会行业企业的客观需求,也是扎根内蒙古大地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艺术教育的应有之义。在今后的合作中,内蒙古艺术学院将立足自身特色及平台资源,积极发挥作用,研发推进校地合作项目,力争把学校人才优势、科研创演成果及时转化为推动兴安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强劲动力,促进内蒙古艺术学院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讲求实效、共同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兴安盟的政策、资源、区位优势和内蒙古艺术学院的教育、人才优势,积极拓展合作领域,探索合作新模式,推动双方文化艺术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自治区文化艺术繁荣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副主任杨磊,盟教育局局长朱宝江,盟文旅局局长斯钦都楞,盟人社局局长丁晓东,盟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大义,盟委编办副主任王文贵,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高爱军,我校党委委员、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校长侯守智,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李业锟,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处长吴锡勇见证了签约了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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